植皮手术在烧伤修复中的应用条件

发布日期:10月31日 16:37     浏览次数:39

植皮手术是烧伤创面修复的重要手段,但其应用需严格遵循医学指征。
首要条件是烧伤创面类型符合手术适用范围。对于深度烧伤创面,如深Ⅱ度烧伤创面经保守治疗2~3周后仍未愈合、Ⅲ度烧伤创面(全层皮肤坏死,甚至累及皮下脂肪、肌肉等组织),因自身皮肤再生能力已完全丧失,无法通过自行修复愈合,需通过植皮手术覆盖创面,避免创面长期暴露引发感染、瘢痕挛缩等并发症;此外,大面积烧伤患者若自体皮肤供应有限,在抢救生命、控制感染后,也需通过分期植皮手术逐步修复残余创面,恢复皮肤屏障功能。​

患者的全身身体条件是植皮手术开展的基础前提。手术前需评估患者生命体征,确保心率、血压、呼吸稳定,无严重心、肺、肾等重要脏器功能障碍——若患者存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、严重感染性休克等情况,需先进行对症治疗,待病情稳定后再考虑植皮;同时需检查患者凝血功能(如凝血酶原时间、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)与血常规,避免因凝血异常或贫血导致手术中出血过多,影响手术安全与术后恢复。​

烧伤创面的局部准备情况直接影响植皮手术效果,需满足“清洁、无感染”的条件。术前需通过生理盐水或医用抗菌溶液清洁创面,清除坏死组织与分泌物;若创面存在感染(如出现脓性渗液、创面周围红肿发热),需先进行抗感染治疗(如局部涂抹抗菌药膏、静脉使用抗生素),待感染控制(创面分泌物培养阴性、红肿消退)后再实施植皮,否则移植的皮肤片易因感染发生坏死,导致手术失败;同时需确保创面基底血运良好,如创面肉芽组织呈淡红色、颗粒均匀,可为移植皮肤提供充足营养,提高植皮成活率。

 

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内分泌与代谢病医院 外科 段瑞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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